一、食品里不能加中药吗?
《中药大辞典》是由江苏新医学院(南京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当时合为一体)编著。所载5767味都属于中药。虽然没有囊括全部中药,但也足可以反应中药的一般属性。在这些中药中没有被卫生部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的有:
1、粳米、玉米、小米、高粱、小麦等大部分谷物都没列入名单
2、大白菜、菠菜、韭菜、黄瓜、土豆等大部分蔬菜都没有列入名单
3、橘子、苹果、香蕉、山梨、荔枝等大部分水果都没被列入名单
4、鱼、羊肉、狗肉、牛肉、鹿肉等大部分肉类都没列入名单
而这些粮食、蔬菜、水果、肉类都是《中药大辞典》列出的中药,也都存在着“偏性”、“禁忌”。
如果用卫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来规定食品原料,中国人大都属都会被饿死。显然,卫生部规定这份名单,是用来明确一些原料是合法的,而不是用来说明此外的原料是非法的。
二、关于中药禁忌的记载
中药传统“禁忌”的记载不能理解为今天意义的毒性。今天的很多学者都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甚至是有一些反对中医的人有意犯了这样的错误。古代中医记载的“毒性”,不是今天的致死和致病的意思,而是具有某些偏性,需要用其他食物或药物配合。这是一种平衡理论。古代中医记载的 “禁忌”也不是指今天化学药品或现代药物的对健康动物就会发生的毒副作用,而经常是对具有需要治疗的“疾病人群”救治过程中的禁忌。比如韭菜在《本草经疏》:“胃气虚而有热者勿服。”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用这样的禁忌来起诉王老吉,那还不如让一些肿瘤患者起诉化学工业更有依据。
三、事情关系到“中国人的生存权利”和“中医药的生存权”
如果不澄清上述问题,每个做父母的都可能是“用中药毒害儿童”的罪犯。每个中医随时都可以被指责为违反国家法律。这不仅中医的发展成为空话,而且也会使法律沦为世人笑柄。
四、什么是食物原料?
有着人类食用习惯的东西就是食用原料。尽管有一些原料可以存在很大的毒性(如食盐),只要是在人类习惯的计量上使用、习惯的方法上使用,都是不容置疑的。换句话说,中国人的传统生存方式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不是受到法律的侵扰。